不少單詞似是而非,千萬不要望文生義,而誤入陷阱。如:
one-two 是“拳擊中連擊兩次”,而不是一種“一二”。
Two-time是“對人不忠”,而不是一種“兩次”。
In two twos是“立刻”,而不是一種“兩兩之間”。
Three-score是“六十”,而不是一種“三分”。
Four o'clock是“紫茉莉或食蜜鳥”,而不是“四點”。
Four Hundred 是“名流、上層”,而不是“四百”。
Five-finger是“賊”,類似漢語的“三隻手”,而不是一種“五指”。
At sixes and sevens是“亂七八糟”,而和“六”無關。
Seven-Hill City是“羅馬”,而不是一種“七山小薄?
Eight-ball是“老實人”,這裡的“八” 和“發”無關。
To the tens是“打扮得極為華麗”,而非“數到十”。
a white day是“良晨吉日”,而不是一種“大白天”。
a white elephant是“沉重的負擔”,而不是一種“白象”。
Yellow book是“法國政府或議會的報告書”,而不是一種“黃色書刊”。
Green-eyed是“紅眼病”,而不是“綠眼病”。
Green hand是“生手”,而不是“綠手”。
Green horn是“新移民”,而和“牛羊的角” 無關。
White lie是“善意的謊言”,而和“白色” 無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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